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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首次推行“长幼随园”入园服务
时间: 2023-08-15 09:38:32 发布机构: 青田县教育局 点击数:

8月14日至15日,青田县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报名工作有序进行。

根据《青田县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青田县推行“长幼随园”入园服务。服务对象的兄(姐)下学期仍在该园就读。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监护人携带户口本原件(长幼关系证明)、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到县教育局513办公室报名。“长幼随园”幼儿优先录取,幼儿园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数相应核减。

本次招生对象是:小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3周岁适龄幼儿;中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4周岁适龄幼儿;大班,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5周岁适龄幼儿。

县中心幼儿园计划搬迁,原址不再招生。县中心幼儿园新建岭园区定时定点免费接送。百川润嘉幼儿园11月开园,9月开学后暂在机关幼儿园翡翠湾园区借读2个月。

小班报名。监护人携带户口本原件、预防接种证及相关批次的佐证材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核验,并现场完成网上报名(百川润嘉幼儿园的报名对象,到机关幼儿园翡翠湾园区报名)。幼儿园现场报名时间8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小班家长提前自行下载“浙里办APP”,以家长的身份信息进行实名注册。报名时,登录“青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报名系统”,如实、完整无误地填写有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各类真实、合法、有效的佐证材料原件清晰图片。网上报名录入时间8月14日8:30至8月15日17:30。(具体报名事项详见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

中、大班报名。监护人携带户口本、预防接种证及相关批次的佐证材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高湾幼儿园的报名对象,到机关幼儿园高湾园区报名)。幼儿园现场报名时间8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落实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园政策。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军转干部子女、正在援藏援疆的干部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幼儿、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工作地相关幼儿园。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监护人携带户口本原件、预防接种证及佐证材料到县教育局513办公室报名。

录取工作遵循“批次优先、随机派位”原则。当同一所幼儿园同一批报名人数超过核定的招生名额时,该批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录取,后续批次的录取自动终止;当幼儿园前一批未招足计划时,在后一批报名对象中通过电脑摇号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数。

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及“长幼随园”幼儿优先录取,幼儿园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数相应核减。

家长可在“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登录“青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报名系统”查询适龄幼儿录取情况。(查询时间见相关幼儿园公告) 

县教育局成立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本办法开展招生工作。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幼儿园,追究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责任。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电脑摇号录取工作由县教育局委托公证处人员组织实施,将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参与现场监督。

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取消报名及就读资格。若发现同一幼儿在多所幼儿园重复报名或报名注册幼儿与实际就读幼儿不符的,取消其报名及就读资格。名额不可自行转让,未按时报名者视为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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