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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3742/2020-117161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高市乡 成文日期: 2023-07-06 16:50:54
文号: 青高政〔2020〕16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QTD99D4-2020-0001
有效性: 有效

高市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田县高市乡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06 16:50:54    文章来源: 高市乡 点击数: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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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3/7/7/art_1229737313_2482892.html

各行政村:

根据《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要求,贯彻落实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环发〔2015〕46号)文件精神,结合各相关行政村、自然村实际,编制完成了《青田县高市乡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划定了高市村饮用水工程等17处日供水200吨以下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

现将我高市乡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予以公布,请各相关行政村落实好水源地保护工作。


附件:《青田县高市乡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附件:《青田县高市乡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1.docx

《青田县高市乡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pdf







青田县高市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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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 责任编辑: 来源:高市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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