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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田县祯旺乡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2135556/2023-122736 发布机构: 祯旺乡 发布时间: 2023-07-05 17:52:28

文号:青祯政〔2020〕39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1/8/25/art_1229737312_2327597.html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青田县水利局、青田县环保局下发的《关于下达日供水 200 吨以下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经费的通知》青水利(2017) 203 号文件要求,同时本着实用可行、便于管理的原则,结合地形、地标、地物的特点,现制定青田县祯旺乡日供水在 200 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二、解决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科学划分水源保护区范围,确保海口镇饮用水水资源安全、卫生,促进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与生态协调发展,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 达到水源保护的目的,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文件依据

1.《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2.《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的指导意见》(浙环发〔2015〕46号)

3.《关于下达日供水 200 吨以下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经费的通知》〔青水利(2017)203 号〕。

四、主要内容

划定了吴宅村村饮用水工程等13处日供水200吨以下的农村饮用水工程水源保护范围,明确了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范围内禁止行为。

五、文件施行日期

该办法的发布日期是2020年3月,施行日期是2020年3月。

六、解读机关

由青田县祯旺乡人民政府负责解读。

联系人:项双晓;联系电话:0578-689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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