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田县仁庄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规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预防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腐败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推动村级工程项目落实落地,让村级工程保质保量完成,造福一村百姓。
二、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青农办〔2018〕16号)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原则
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应当遵循量力而行、依法依规、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等原则,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按设计、施工、验收、交付、使用等程序分步实施。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归档制等各项制度。
(二)管理监督机构及职责分工
镇村级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承担本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监督职责,镇属三资管理中心、招投标管理中心、生态经济发展办、村镇建设办、安监站等相关科室站所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环节中的相应管理权限。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本村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驻村干部和联村领导应全程参与。
(三)立项申请(由镇村建设办负责)
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应落实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决策应遵循“五议一审两公开”的工作机制,严禁举债实施村级工程。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履行规划、国土、林地、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办妥有关审批手续方可实施。
(四)招标管理(由镇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
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入镇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管理,上级部门资金线上有另行规定的参照其规定执行。严禁以将项目分解降低标的方式,来规避本应当由上一级招投标平台受理的工程项目招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报账员本人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均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参与本村工程项目的投标、承包。
1. 单个项目投资额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公开招投标(简称常规标)。
2. 单个项目投资额5-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之间的工程,由镇招投标管理中心组织简易招标(简称简易标),可分别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3. 单个项目投资额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零星工程,经村民(股东)代表大会集体讨论研究,可以自行组织发包(确定的对象为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自然人),但1万元以上的项目(不含1万元)必需报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备案后方可实施(简称非标工程)。
(五)建设管理(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
村级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要从论证、设计、建设、监理、管理抓起,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全过程质量监控工作。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约定施工,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变更和隐蔽工程,村级组织、承建单位、监理人员不得任意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本。
(六)资金管理(由镇三资管理中心负责)
项目资金必须先报审后列支,票据规范,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报账程序。工程项目决算时需报镇招投标管理中心确定村级项目审计单位(村级项目审计单位应是县政府财审中心或由县主管部门指定的,具有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并由其出具项目审计报告作为项目结算的依据。
(七)后期管理
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在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后的30个工作日内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交由招投标管理中心备案以备上级部门督查。项目竣工验收后90个工作日内,由工程项目所属村委会负责项目资产、账务及其他后续管理。
(八)其他规定
所有村级工程项目应严格参照本办法进行实施,如出现未批先建或其他违法本办法程序的行为以及其他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项目相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及经济责任;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适用范围
仁庄镇村级工程项目
六、文件施行日期
该办法的发布日期是2022年1月5日,施行日期是自发文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七、解读机关
由青田县仁庄镇人民政府负责解读。
联系人:郭鸿明;联系电话:0578-602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