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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3年5月31日,青田县万山乡人民政府收到县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开展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2023年6月,青田县万山乡人民政府启动本次全面清理工作,对截至2023年4月30日的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决定拟废止的万山乡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二、解决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清理适用期限届满,已过时效、已出台新政策以及与新形势新情况不相适应等文件。
三、文件依据
1.《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第372号)
2.《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
四、主要内容
废止《关于公布青田县万山乡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万政〔2020〕9号)等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 。
五、文件施行日期
该办法的发布日期是2023年6月20日,施行日期是2023年6月20日。
六、解读机关
由青田县万山乡人民政府负责解读。
联系人:陈胜男;联系电话:0578-67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