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青田县进口即食发酵火腿(俗称“哈蒙”)产品作为我县的风味美食和标志性业态,在“切片(切丁)生产”上出现“卡脖子”问题,市场消费潜力不能完全释放。为探索产业转型、市场促销、区域共富的新路径,助力青田县“哈蒙”切片生产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青田县进口即食发酵火腿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
二、解决的主要问题
《青田县进口即食发酵火腿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破解“哈蒙”切片(切丁)生产许可审查“无例可循”问题,为切片(切丁)生产许可、企业建设标准、产品品质把控等提供相应支撑。
三、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24号令)、《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 版)>的公告》(2022年第33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8号)、《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
四、主要内容
《青田县进口即食发酵火腿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分为:总则、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附则八方面内容;附含3个附件。
“总则”主要对“进口即食发酵火腿制品”定义作出解释:是指以进口即食发酵火腿为原料,经修整、分切、包装制成的预包装进口即食发酵火腿制品。进口即食发酵火腿制品为发酵肉制品,生产许可类别编号0402,产品明细为进口即食发酵火腿切片、进口即食发酵火腿切丁。
“生产场所”主要对厂区和车间设计、布局、温度作出要求。不同作业区之间应当有效分隔,进口即食发酵火腿、成品贮存温度应≤8℃,分切、包装操作间等清洁作业区温度应<12℃。
“设备设施”主要对生产设备、清洁消毒、温控等设施作出要求。
“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对基本工艺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作出要求。
“人员管理”主要对需配备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作出要求。其中,从事分切操作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统一的培训,通过浙江省“火腿切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后,才能从事分切操作。
“管理制度”主要对采购验收管理、冷链运行管理、产品出厂检验管理、产品留样、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安全追溯管理、食品标签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作出要求。
“试制产品检验”主要对企业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作出要求。
“附则”主要说明了适用产品范围与施行日期。
3个附件中,附件1列举了生产涉及的主要标准,附件2列举了涉及的检测项目与方法,附件3列举了涉及的生产记录表单。
五、文件施行日期
《青田县进口即食发酵火腿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印发日期是 2023年7月5日,网站公开发布日期是 2023年7月7日,施行日期是2023年8月7日。
六、解读机关
《青田县进口即食发酵火腿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由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读。
联系电话:0578-6500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