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青田县林业总场、石门洞林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3 年
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79 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 2023 年森林生态效益
补偿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5 号)和县财政资金管理
要求,现预发 2023 年(第一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给你
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以 2022 年面积进行预拨,最终面积以三调融合优化
完善后省政府公布面积为准。
此次预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60776117.85 元,其中
32 个乡镇(街道)公益林补偿资金 56585928 元,两个国有林
场 4190189.85 元。
各乡镇、街道、林场要加强对补偿资金落实情况的督查检
查,严格按《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青
田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用
途和范围分配使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附件 1:预发 2023 年(第一批)集体和个人森林生态效益
损失性补偿资金分配表
附件 2: 预发 2023 年青田县国有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清册
青田县林业局 青田县财政局
2023 年 6 月 27 日 2023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