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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19年10月30日,青田县医疗保障局 青田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田县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确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的通知》(青医保〔2019〕15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基本医保基金统筹层次,深入推进基本医保筹资政策的市域统一,促进制度公平,减少全市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基础的不平衡,为基本医保基金市级统筹管理打好基础,根据市医保局统一安排,从2020年开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实行全市统筹。
二、政策依据
1. 丽水市全民医保办法(丽政办发〔2017〕70号)
三、政策内容
1. 个人缴费标准:2020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450元(含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2. 政府补助标准:每人1130元。
四、实施对象
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
五、实施时间
2019年10月30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