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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等13部门关于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二十五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652192/2023-122956 发布机构: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3-07-12 16:01:37

文号:青发改〔2022〕26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2/7/1/art_1229428208_2410021.html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3月29日、4月6日、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分别对帮扶市场主体、促进消费、稳定出口等工作作出部署,明确要对特困行业实行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政策,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加大出口退税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4月1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经济形势部分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对做好下一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困难大的行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地制宜实施针对性强的帮扶举措;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关键环节、重点企业,要采取‘点对点’帮扶措施。

4月18日,省政府召开“5+4”政策直达快享、中小企业助企纾困暨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会议,会议要求把助企纾困摆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吃透政策、出台政策、用好政策,能早则早、能快则快、能多则多,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强信心、恢复元气、渡过难关,坚决遏制经济下行趋势,着力巩固经济稳进提质的基本盘。

3月31日,省发改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浙发改服务〔2022〕85号)。

4月18日,省政府要求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分别牵头研究《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对照上述三项政策文件,县府办牵头研究起草了《青田县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二十五条措施》,现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起草过程

4月13日,潘县长批示要求:“要具体落实方案,既要纾困服务到位,又要引导向入统绩效重点倾斜”;4月15日,周立军常务副县长召集县发改、经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讨论《青田县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意见》(初稿),4月18日、4月21日,县府办、发改局两次召集相关部门对文件进行征求意见,对政策文件进行了逐条研究并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文件共分为五大方面(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用工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防疫支持力度、加大稳企支持力度),二十五条具体措施。文件起草坚持的主要原则是:一是注重统筹兼顾,引导向入统绩效重点倾斜;二是注重真帮实扶,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三是聚焦重点难点,确保政策措施更加精准,有效落地。该二十五条措施中,一方面对上级政策中退税减税降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支持企业稳岗等措施进行保留和细化,另一方面结合青田实际,因地制宜实施针对性强的扶持举措,如文件中的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等。另有几条需特别说明如下:

一是文件第十六条中:“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各国有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对承租其经营管理的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我县侨乡进口商品城和菜篮子公司的部分房屋为非国有房屋,即属于从他人手中承租后,再转租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情况,在具体执行操作过程中需出台具体标准和操作细则。

二是文件第二十四条中:“支持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疗休养活动。”建议总工会、经商局等部门再另行出台实施意见。

三是经财政、税务部门测算,该项政策出台后将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10.8亿元以上(包括税费减免、缓缴、财政支出),其中落实国家税费减免政策约减负8.3亿元,缓缴税金约1.9亿元;市场主体租金减免约1350万元(三个月租金,包含非国有房屋),财政补助支出约950万元(预算内,旅游140万、经商展会160万、金融担保费率补贴200万、核酸检测450万)。

四是鉴于省里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项政策文件目前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且下步可能会出台新的扶持政策,因此本文件最后指出,中央、省、市有新出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

、执行时间

本意见自2022年5月10日起实施,除已明确外,执行期限至2022 年12月31日。中央、省、市有出台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

、解释机关

本政策由青田发改局服务业发展管理中心负责解读。解读人:娄炳满。联系方式:0578-682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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