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和管理,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司法部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19〕27号)和《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浙财行〔2020〕2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定、《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本级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丽财行【2020】19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解决的主要问题
规范我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和管理,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对我县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和经济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需求予以相应保障。
三、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司法部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19〕27号)和《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浙财行〔2020〕2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定、《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本级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丽财行【2020】199号)。
四、主要内容
《关于印发〈青田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司〔2020〕34号),《青田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共六章30条。第一章是总则,分8条,第二章是办案补贴标准,3条;第三章是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补贴标准2条;第四章是其他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标准,3条,第五章是法律援助补贴的特别规定,8条;第六章监督与保障,4条;第七章 附则,2条。
五、文件施行日期
办法的发布日期是 2020年11 月25日,施行日期是2020年12月1日。
六、解读机关
由青田县司法局负责解读。
联系人:周爱妙:联系电话:0578-650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