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科委(科技办公室):
2022年度青田县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研究立项工作已于近期完成。根据《青田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青科〔2023〕1号),我局将部分农业科技计划项目委托给项目实施地所在乡镇(街道)科委(科技办公室)组织验收。各项目的验收工作原则上应于2023年10月份前完成。请各乡镇(街道)科委(科技办公室)根据《青田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实施完成并提交了验收材料的项目组织3名非行政编制的专业人员组成验收组,在现场考察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评价验收意见。我局在收到书面评价验收意见后,将按200元/人·次的标准发放验收评审费给各验收组成员。
附件:1. 委托乡镇(街道)科委(科技办公室)验收项目清单
2.《青田县科技计划项目书面评价验收意见表》
3.《青田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青田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科[2023]6号附件3:《青田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doc
青科[2023]6号附件2:《青田县科技计划项目书面评价验收意见表》.docx
青科[2023]6号附件1:委托乡镇(街道)科委(科技办公室)验收项目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