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经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关于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增项扩面的通知》(青民〔2023〕63号)等两个文件进行修改,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将《关于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增项扩面的通知》(青民发〔2023〕63号)正文第三点“出现违规治丧行为的,不予享受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删除。
二、将《关于进一步深化丧葬陋习整治工作的通告》(青民发〔2023〕64号)正文第五点中“同时,不予享受“六免费”政策。”删除。
此外,对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通知自2023年7月3日起施行。
青田县民政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丧葬陋习整治工作的通告(修改).pdf
青田县民政局 青田县财政局关于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增项扩面的通知(修改).pdf
青田县民政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