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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21〕191号),审定2023年7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932人,发放金额1627560元,补发2023年6月份新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9人,补发金额6270元,合计发放金额1633830元(见附件1),审定2023年7月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758人,发放金额1255381元,补发2023年6月份新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0人,补发金额12000元,洪*3**************9单独补发2023年4、5、6月的护理补贴共计750元,合计发放金额1268131元,其中居家安养6663人,发放金额1207550元(见附件3),入住托养机构95人,汇入托养机构金额60581元(见附件5)。现将补贴资金下拨到有关残疾人账户和有关托养机构账户。
各乡镇(街道)及时通知有关残疾人和机构注意查收,用以进一步改善生活状况。
附件1-2生活补贴资金发放明细 (202307).xls附件3-6护理补贴资金发放明细(20230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