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田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6-09 17:50:12    文章来源: 国资办 点击数:  作者:   


为推进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青田县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青国资监管办〔2021〕27 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招聘数等详见《2023年青田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均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tian.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青田县户籍或生源人员。户籍以2023年6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3.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的对象: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7年6月22日至2005年6月21日期间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6月22日至2005年6月21日期间出生);

5.《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得报考;

6.截至2023年6月21日,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县属国有企业甲类人员不得报考;

8.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3年6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9.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青田县会展中心一楼大厅(少年宫路63号,县政府后门正对面)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一寸正照1张,填写《2023年青田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可下载打印或填写);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6.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6月29日14:30—17:00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放弃面试的,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考察、聘用

1.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等,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

3.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4.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根据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2.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本次招聘涉及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报考条件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青田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如有疑问,可在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青田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578-6832900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78-6822270

青田县纪委监委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8-6505306

附件1:2023年青田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青田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