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倡导公众绿色健康出行,提升城乡公交服务品质,鼓励、引导市民优先选择公交出行方式,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加快我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推进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交服务,助力我县加快建设高质量共同富裕的世界青田。
二、工作目标、要求、任务
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充分体现公共交通的社会公益性,坚持实行低票价政策,积极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综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城乡规模、财政承担能力等因素,科学制定老年人、儿童、中小学生、低收入居民等特殊人群票价优惠政策,建立完善监管机制。
三、文件依据
根据《浙江省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标准实施3个“1小时交通圈”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的通知》(浙交强省办〔2022〕13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导则》的通知》(浙交〔2022〕124号);青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公告(第2号);《关于落实全市退役军人公共交通和旅游优待政策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文件执行范围为青田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承运的全部城乡公交、镇村公交运营线路。
五、 重要内容解读
(一)下列人群享受免费乘坐优待
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退役军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办理公交拥军卡,消防救援人员、残疾人;无偿献血达到4000cc持有《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市民;9座及以下客车,14周岁(含14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5米(含1.5米)以下的儿童;站立式公交车,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儿童需在成人看护下。
(二)下列人员享受半价乘车优待
60至70周岁之间的老年人、本县户籍或本县就读的中小学生,享受半价乘车优惠;6~14周岁或者身高为1.2~1.5米的儿童;
(三)其他情况
一名成人携带两名以上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儿童乘车,其中一名儿童享受免费乘车,其他儿童享受半价乘车优惠;除9座及以下客车和站立式公交车外,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需单独占用座位或者超过1名时超过的人数,执行客票半价优待。
在客车满载情况下免费乘车儿童数量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六、解读机关
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方式:0578-6511300
七、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办法执行期限2023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