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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6名幼儿园教师
时间: 2023-06-08 15:26:50 发布机构: 青田县教育局 点击数:

6月1日,青田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66名,其中事业编制教师10名、劳动合同制教师56名。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县教育局。报名必须本人参加,报名时需提供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须交验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与报名条件相适应的相关证件或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报考人员专业要求,专科:学前教育(师范)、学前教育,本科:学前教育(师范)、学前教育,硕士:学前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方向)、学前教育学。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报名时须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同时取得幼儿园教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对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否则不予报名。学历要求,报考事业编制教师: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青田县户籍或青田县生源,且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任教经历的(提供相关工资支付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学历放宽到专科;劳动合同制教师:专科及以上。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青田县户籍(生源)(青田县户籍以2023年6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青田县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间出生);硕士及以上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予报考;县外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经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截至2023年7月31日,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笔试时间:6月17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学前教育的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县职业技术学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事业编制教师、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为7月1日,地点:县教师进修学校,面试形式为专业测试。专业测试考试内容为简笔画、自弹自唱和讲故事。以上各项测试内容由评委现场指定,均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不允许请外人合作。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考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合格者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总成绩排序进行择岗并办理相关手续。

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的聘用人员,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择岗后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按《青田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规定》(青教人〔2020〕9号)执行。

劳动合同制教师聘用人员,与公办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按《青田县学前教育后备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青教人〔2020〕57号)执行,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咨询电话:6822583(县教育局),6824892(县教育局),682227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6830329(县教育局),6768136(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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