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瓯南街道康馨养老照护中心: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4〕16号)文件精神:对租用用房且租用期3年以上、床位数达到20张及以上、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资质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核定床位给予每张床位每年 1000元补助, 连续补助3年。属于护理型民办养老服务机构, 待其护理老人入住率达到60及以上,用房租赁项目每张床位增加1000元(一次性)补助。现结合你机构的实际情况和公示结果,经研究,决定下拨2022年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26000元(清单附后)。
此项经费由县民政局下拨给你单位,请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青田县民政局 青田县财政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