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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技校,局属事业单位,青田开大: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相关任务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5 号)精神,“随迁子女入学”列入今年的省民生实事,要求6月底前完成相关招生工作。因此,《青田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户籍迁入截止时间定为5月18日,与2022年招生通知中的户籍迁入截止时间6月30日不符。现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作出如下调整:
一、调整户籍迁入截止时间。本次招生户籍迁入截止时间由5月18日调整为6月9日。
二、增设补报名时间。原通知中的报名时间不变(小学:6月3-4日,初中6月4-5日),另增设补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补报名学生也同时按原通知精神录取。
三、顺延录取时间。民办学校录取时间6月20日前,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时间6月25日前,公办学校第二批录取时间6月30日前。
青田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