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会议公开
青田县公租房保障标准新老标准主要区别
发布日期:2023-06-30 10:06:11

依据省建设厅印发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试行)》的相关文件要求,青田县建设局会同县财政局出台了新的《青田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新的公租房保障标准已于2023年4月4日发布,自2023年5月4日起施行。

《新标准》从公租房的准入标准、保障面积标准、实物配租租金标准、租赁补贴标准、其他事项和附件等6个方面做了细化和规范,特别是对各类保障对象的准入标准和实物配租租金标准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

《新标准》的准入方面收紧了对保障家庭的财产收入限额,包括:家庭人均存款、车辆价格和市场累计出资额;放宽了对户籍迁入时限,取消了保障家庭直系亲属住房条件限制,增加住房转让时限。

《新标准》的实物配租租金标准需实行差别化租金,根据保障对象不同实施不同档次的租金标准,我县的公租房房源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高湾一期12幢、高湾二期一层、绿园一层因住房环境和条件比较差,以按市场租金费率的10%、20%、50%三个档次实行差别化租金。高湾二期(除一层)、高湾绿园(除一层)、望湖家园、其他等居住环境和条件比较好的公租房,以市场租金费率的20%、45%、50%三个档次实行差别化租金。

本次保障标准不再明确保障标准的具体金额,以县政府及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数据确定,后续将以申请公告的形式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