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了规范青田县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需要明确各级财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支持范围,规范管理流程,强化绩效管理,对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要在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认真领会文件要求,按现有职责加强分工与配合,落实各项政策规定,确保完成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
二、工作要求目标
严格落实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直达机制,按照直达资金有关要求,加强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切实加快资金拨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下达基层,落实到资金使用单位或个人。
三、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0〕29号)
四、主要内容
《青田县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包括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
五、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1年7月28日,施行日期是自发布之日期30天后施行。
六、解读部门及解读人
解读部门: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徐荠
联系方式:0578-651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