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侨乡养老管家”试点实施方案》已于2020年5月28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依据
为推进我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探索创新“侨乡养老管家”服务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供需资源对接,根据《丽水市关于开展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丽政办发〔2019〕56号)及《青田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青政办发〔2020〕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范围和服务标准
在鹤城、瓯南、油竹等三个街道先行试点,由政府购买“基础管家”服务,待条件成熟后进一步向全县范围延伸拓展。聚焦服务对象,对常住在上述三个街道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可享受“基础管家”服务。“基础管家”服务内容包括:每月提供价值5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上门巡访1次、测量血压1次、政策咨询服务等。“基础管家”服务对象同时还可以享受“一键通”呼叫系统的基本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一)培养“侨乡养老管家”服务队伍。鼓励本县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配备养老管家人员,定期组织管家人员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养老服务政策、职业道德、服务礼仪、服务技能、康复护理、心理咨询、安全知识等培训,培养一批专业化、复合型的“侨乡养老管家”。
(二)开发“侨乡养老管家”服务平台。支持本县有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开发“侨乡养老管家”服务平台,并与省市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进行有效对接,实现为老年人和家属提供在线咨询、预约申请、充值消费、服务查询、远程关怀、远程照护等线上综合服务。
(三)开展试点养老管家服务。由管家人员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调查,建立“一人一档”,定制服务清单,形成基础管家服务和个性化服务项目清单,并提供基础管家服务。同时,引导有条件的老年人购买专属管家服务,实行“专人服务、一管到底”,提供生活照护、健康监测、安全保护等个性化组合服务。
四、解读机关
青田县民政局。
五、执行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青田县民政局
解读人:陈媚
联系电话:0578-683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