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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万阜乡人民政府对2023年4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乡班子会审议通过,决定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
附件:
1.予以废止的万阜乡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青田县万阜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予以废止的万阜乡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1 | 关于印发《青田县万阜乡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通知 | 万政〔2020〕24号 | 青田县万阜乡人民政府 | 2020年6月17日 | KQTD99F2-2020-001 | 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