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青田县汤垟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汤垟乡人民政府对2023年4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乡班子会审议通过,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汤垟乡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青田县汤垟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附件:继续有效的汤垟乡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公布青田县汤垟乡日供水 200 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 | 汤政〔2020〕41 号 |
2 | 关于印发《汤垟乡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汤政〔2022〕32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