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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街道所属各部门:
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 372 号 ) 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工作的通知》 (浙司〔2019〕45 号 ) 要求,三溪口街道对2023年4月30日以前三溪口街道办事处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三溪口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定期清理。经三溪口街道办事处班子会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三溪口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拟废止的三溪口街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经三溪口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
附件:
1.继续有效的三溪口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青田县人民政府三溪口街道办事处
2023 年 6 月 20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三溪口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1 | 青田县人民政府三溪口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三溪口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的通知
| 青三办〔2021〕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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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田县人民政府三溪口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三溪口街道 2021 年“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青三办〔2021〕19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