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青田县市场监管局内设机构 |
机构简称 | 详见下文 |
机构负责人 | |
机构地址 | 详见下文 |
联系方式 | 详见下文 |
办公时间 | 详见下文 |
机构职能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有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内部审计科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安全、财务等日常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公开、政务督查、新闻宣传、舆情管理、新闻发布、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 联系人:徐丽娜 6835411 (二)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工作。指导基层基础建设和系统队伍规范化建设。承担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系统评比表彰及优抚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组织评审全县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医药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任职资格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推荐工作。 联系人:林主干 6841212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联系人:周佳慧 6833271 (四)信用监督管理科(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科牌子)。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承担相关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年度报告和登记注册行为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承担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小微企业成长。组织指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 联系人:徐芳 6822857 (五)市场规范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的制度措施,指导实施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依法承担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承担规定范围广告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监测媒介广告发布情况。 联系人:毛良晖 6821309 (六)质量与标准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承担标准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应寻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承担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建设,制定实施质量激励制度,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开展质量创新。推进品牌建设,开展“品字标”品牌培育创建。组织实施产品及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质量事故调查。 联系人:叶明宏 6961766 (七)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实施产品质量评价规则,发布区域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通报。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联系人:孙勇 6962812 (八)食品安全协调科(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牌子)。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指导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间的联络服务。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和监督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负责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负责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和应急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新闻、培训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人:何蓓芳 6833350 (九)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牌子)。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和特殊食品监督管理、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负责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承担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流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负责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工作。负责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保健食品安全性评价、不良反应监测的有关工作。 联系人:单苗慧 6519233 (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风险监测有关工作。参与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承担政府交办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组织实施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管理制度。 联系人:金朝红 6823101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发证工作。负责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上级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联系人:单剑恒 6961769 (十二)计量与合格评定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计量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计量标准及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监督管理产业计量、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监督、管理、协调部门和行业认证认可工作。承担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认证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范认证与检验检测活动,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联系人:陈侠 6961787 (十三)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及质量提升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组织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分析利用和风险预警工作。组织实施专利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保护专利权指导和规范专利运用。组织调处专利纠纷,参与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组织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承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承担商标专用权运用工作。组织调处商标纠纷工作。 联系人:陈晓成 6500898 (十四)价格监督检查科。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协助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推行价格诚信建设。牵头组织实施全县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价格和收费监督工作,指导价格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调查处理价格纠纷。 联系人:董杰 6519238 (十五)药品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监督管理科(挂县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站)。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单位、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负责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管。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的有关工作。协助开展化妆品质量抽检工作。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基本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药源性兴奋剂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协同监督管理网络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和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负责突发性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检工作。 联系人:高益宁 6828126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人:黄冠华 6500879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4个直属机构、8 个派出机构: (一)直属机构 1.注册分局(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负责本局所有行政许可的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推进本部门“最多跑一 次”改革等相关工作。承办审批业务信息公开工作。 联系人:詹丽蔚 6818756 2.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挂投诉举报处置中心牌子)。组织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有关服务和产品的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指导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参与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联系人:刘小吴 6836632 3.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分局。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指导电子取证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联系人:朱肃静 6831611 4.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推进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依法开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执法工作。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协调全局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市场监管所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案件移送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大要案、重大案件查处和专项执法行动。承办上级交办和部门移送案件,会同有关科室做好罚没物资管理及办案装备工作。 联系人:钟碎斌 6505759 (二)派出机构 1.温溪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温溪镇、小舟山乡、吴坑乡、贵岙乡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人:林伟 6509395 2.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鹤城街道、三溪口街道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人:张岳峰 6828607 3.江南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瓯南街道、油竹街道、章旦乡、仁宫乡、阜山乡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人:朱明明 6500892 4.山口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山口镇、仁庄镇、方山乡、汤垟乡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人:詹新敏 6506287 5.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北山镇、巨浦乡、万阜乡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人:叶华杰 6505703 6.船寮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船寮镇、海口镇、高市乡、海溪乡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人:温建 6505702 7.东源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东源镇、高湖镇、黄垟乡、万山乡、季宅乡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人:李晓平 6679091 8.腊口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腊口镇、祯埠镇、章村乡、祯旺乡、舒桥乡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人:徐静静 65086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