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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公示
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土地供应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土地供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廉政建设,现将“洞头至庆元公路青田北岸至湖边段改建工程项目”公路用地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申请用地单位 | 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洞头至庆元公路青田北岸至湖边段改建工程项目 |
宗地位置 | 鹤城街道、瓯南街道、三溪口街道 |
土地面积 | 97649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公路用地 |
备注 |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馈给青田县行政服务中心10楼投资项目服务(规划许可)窗口 (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无异议后,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上报青田县人民政府审批,为用地意向单位办理划拨手续。 联系电话:0578 - 609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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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