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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持敬老院的正常运行。经研究决定,下拨2023年4月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费379905元和照料护理补贴120888元(见附件3)、分散供养基本生活费355167元(见附件5)和照料护理补贴35236元(见附件7)、集中供养基本生活费1-3月提标补发66045元(见附件3)和分散供养基本生活费1-3月提标补发62685元(见附件5),敬老院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162454元(见附件2)。
附件:附件1-8:2023年4月份特困供养人员资金发放.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