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研究,现将“农三师”补助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对公示对象如有不同意见或存在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来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5月31日,联系单位:农业农村信息技术中心,联系地址:瓯南街道石郭工业园区A-7幢,联系电话:0578-6802110。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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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三师”补助拟发放名单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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