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青田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批复》(青政发〔2022〕143号)要求,现将《青田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政策解读: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3/12/15/art_1229773492_2501362.html
附件:《青田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