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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司法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002652299/2023-121097 发布机构: 青田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3-04-22 17:11:09

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青田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奋力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全面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工作举措更扎实。紧盯法治建设考核重点工作,制定《2022法治青田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建立完善五有”系统推进体系,巩固提升“五制度”运行成果,推进县政府及各部门、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出台年度事项79个,公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将法治青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纳入我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强化县政府和政府部门、乡镇(街道)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审查行政机关合同40件,提出法律意见300余条。

二是法治成果更丰硕。“季宅模式”“涉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检侨之家”“警侨驿站”等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青田建设成果不断提升。新成果不断涌现,今年申报2022年度法治建设“最佳实践”项目15个,全省率先成立司法护侨服务中心,打造司法护侨青田样板。

三是法治基础更夯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针对2021年市委法治建设全面督察和2021年法治丽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提升,梳理2022年短板清单和重点工作清单,紧紧围绕争取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资格,补齐短板,锻造长板创塑特色,对标对表市内省内先进地区,奋力争先进位。

四是法治督察更有力。县委副书记任法治督查总协调组组长,抽调五个部门的精干力量组建七个督察小组,对照落实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实地核查工作个性清单和共性清单,对全县重点场所、30家政府部门和32个乡镇(街道)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发现并整改涉及十个方面的问题,有力提升了县域法治建设实效。

五是合法性审查更深入。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内法治人才力量,深入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青田县乡镇合法性审查司法所协审工作规定。全面审查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现行的34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确定废除15件,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率100%,未发生被备案机关纠错的情况。乡镇(街道)、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29件,全部按要求报青田县人民政府备案。

二、全力推动“法助共富”,为民服务展现新亮点。

一是做实普法宣传工作。有序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活动,督促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认真实施《青田县县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试行)》,共完成3批次46位拟提任的县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持续开展“行政机关旁听庭审”“云法庭进机关”等普法活动深化“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等品牌活动举办主题法治培训会5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0万份,受教育群众30万人次。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二是提升律师服务年度新增律师34人,年增长161.9%,目前我县共有律师88人,其中公职律师55人,律师万人比达到2.42,完成2022年度县共同富裕工作律师万人比指标。加强行业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律所主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开展“百名律师结百个侨团”活动,首批62个侨团结对了49名律师。定期开展“法治体检”,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化解风险,为侨企协调解决减税降费、融资贷款、证照办理等困难和实际问题132,累计帮助企业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660条,协助化解企业风险与涉企矛盾纠纷173件。

三是法律援助。深入《法律援助法》宣贯工作,重点解决精准审批问题。出台浙江首个《关于加强新时涉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保障侨胞侨眷合法权益意见20条。承担县司法护侨中心联络室职责,为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57次,接待来访66人次,法律援助17件。落实“应援尽援 应援优援”,深化审批主办责任制、容缺受理等便民措施。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案件690件,认罪认罚370件,接待来访群众371人,来电法律咨询共1308件,12348来电咨询满意度、案件审批满意度为100%

四是公证服务。加速涉侨公证提档升级,创新多跨场景应用,推进“一件事”联办机制积极打造“侨乡代办服务2.0版”罗列25项“涉侨不见面全球代办”公证服务事项,积极承接司法部推进公证机构与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持续升级“青田在线公证”微信小程序,在华侨聚居的温溪、山口、船寮等公共法律服务站增设公证代办服务点,提供线上帮办、代为领取和送达公证文书等一条龙服务,截至目前,共办理公证3129件,其中涉外2087件,远程视频公证447件,为华侨节省花费约150万欧元。

三、深入践行“法护平安”,社会综合治理展现新作为

一是加强特殊人员管控。全力做好春节、两会、二十大等大事盛世期间的维稳安保以及除险保安百日攻坚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查漏洞、除隐患、防风险”专项行动,合力抓好“两类人员”的监管、教育、改造、帮扶工作,积极创建社区矫正“无再犯罪”县。深化司法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成果,积极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加强监地衔接,严格落实必接必送,完善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建设实现“线上会见”和“线下接回”,闭环接回刑满释放人员6名。开展联合监督4场次。截至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12名,在册安置帮教人员970,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

二是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行“互联网+人民调解”,依托“浙里调”微信小程序、大调解数据管理平台提供矛盾纠纷化解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共受理矛盾纠纷2273起,其中线上化解纠纷363件调解成功2260件,调解成功率达99.4%,涉及金额7779余万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专家“智联”工作室,入驻“首席专家”3名“特邀专家”16名。收到行政争议52起,结案31起,调解成功29起,调解率55.77%。提高人民调解员案件经费补助标准联合财政局修订《青田县人民调解案件经费补助办法》《青田县专职调解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人民调解经费补助和资金管理。强化对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履职监督。

三是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加大法律专业人才引进,按照“专编专用、空编即补”的原则,2022年3名新招录公务员全部分配到基层司法所,积极搭建季度学习会、岗位练兵、案件评审会等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培训,补齐业务工作短板。积极争创枫桥式司法所。指导扶持鹤城司法所申请创建“枫桥式”司法所。

为民践行“红色初心”,干部队伍建设注入新动能

一是牢记历史使命,筑牢队伍政治忠诚。突出党建引领保障作用,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六讲六做”大宣讲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在急难险重工作中建功立业。

二是立足工作要求,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科学制定轮训课程,积极参加全市合法性审查工作暨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分级分类分层提升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全力支持干部职工考取法律资格证书。组织干部赴浙大舟山校区开展政法轮训。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树立队伍良好形象。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及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维护司法行政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健全完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工作制度严肃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青田县司法局把学习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学深悟透,实干笃行,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新举措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更加昂扬向上的姿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一是打造“普法+”新模式。推动以“数智”普法为核心特色的新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探索以普法资源共享、普法模式共创的法治宣教基地联合共建机制。拓宽普法宣传渠道,继续在法治+互联网、法治+旅游、法治+生态、法治+文创等方面融炼出更多的“法治+”普法成果。

二是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工作。编纂本县2022年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选编,召开府院联席会议,组织开展庭审直播观摩及业务培训活动落实“双下降”专项行动。

三是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力争2022年度法治丽水建设考核排名进入全市前三获得示范县创建资格对照示范创建要求全面查摆问题补齐短板争取创建成功

四是规范行政机关合同及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合同与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是完善法治监督机制。探索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建立工作衔接机制,推动行政监督与司法监督形成合力,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文件。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

六是增强行政执法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组织开展申领执法证件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

七是加强社区矫正智慧体系建设。以成功创建部级“智慧矫正中心”为目标,持续推进智慧矫正体系向纵深发展,深化“涉侨涉外数字监管”模块的应用与优化,实现社区矫正“大数据共享”“大平台共治”的阶段性目标。

八是不断完善社区矫正治理体系规范完成社区矫正机构的人事任免、组织机构代码更新、挂牌等工作,推动社区矫正机构打开具有独立执法资格的新格局。

加速提档司法所建设。有机融合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四个平台”建设工作,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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