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补贴申领和发放信息
青田县民政局 青田县财政局关于下拨2022年5月份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9 09:56:31

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

根据《青田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青民〔202127号)青田县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细则》(青民〔202240号)文件精神,经申请和第三方评估,我县现共有40低保和低边老年人属重度依赖者(其中机构养老对象5人,居家养老对象35人),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重度)基本保障对象”共37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重度)适当补助对象”共3人。现根据《青田县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补贴资金由县民政局每月下拨给乡镇。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由县民政局依托“侨乡养老管家”智慧平台建立虚拟专户,每月以“虚拟货币”的形式发放至补贴对象的“侨乡养老管家服务卡”账户中。现决定下拨20225月份机构养老服务补贴资金736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机构养老服务补贴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购买服务协议和机构提供的服务情况,按月或按季将养老服务补贴资金支付给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通过“侨乡养老管家”智慧平台结算,由县民政局根据机构提供的服务情况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情况,按季与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进行结算。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补贴对象的身体能力、家庭经济状况、健在情况等进行动态跟踪,对不符合条件或者死亡的补贴对象,应通过“浙里养”平台及时上报县民政局进行变更或注销。

附件1-3:2022年5月份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发放名册.xlsx



青田县民政局                青田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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