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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331121000000/2022-127790 发布机构: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3-22 15:23:12

文号:青政办发〔202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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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办发〔2022〕3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青田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6

 

此件公开发布

青田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意见

 

为加快我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以交通先行服务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根据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委发〔2021〕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24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二十大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促进共同富裕为主题,以数字化改革引领,统筹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打破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二元制结构,整体规划、有序开展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推进城市、城乡公交无缝衔接和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便民

以改善城乡居民出行环境为出发点缩小城乡出行差距,将公交服务网络延伸覆盖乡镇农村、景区景点,为社会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务。

(二)坚持公益属性、优先发展

坚持公交公益属性,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和土地资源等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城乡公交配套设施用地优先、路权优先、公共财政保障优先。

(三)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协调

综合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推行符合本地实际的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模式及实施途径统筹城乡公交基础设施和运输服务一体化建设,实现城乡公交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根据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要求,推动城乡公交发展实现“五个一”,即财政保障一个机制、线路规划一个网络、经营管理一个主体、运营服务一个标准和安全监管一个平台,加快建设便捷高效、服务优质、智慧低碳、安全可靠的城乡公交客运普惠服务体系,构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得到”的共同富裕示范区交通出行幸福图景。

2022年底,完成城乡客运资源整合,统一城乡公交经营主体,实行一体化运营,完成城乡公交票制票价调整,支持公交卡支付和移动支付,推进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道路提升改造,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75%。

2025年底,全县公交一体化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实现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公交首末站)、建制村公交站点全覆盖,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超过85%,城乡公交服务质量乘客满意度80%以上,城乡公交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到30%以上。

四、工作任务

(一)确立公交优先地位

1.实行规划引领。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青田县城乡公交一体化专项规划》。推进公交线网、枢纽与土地利用协同发展对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支持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进行立体开发,开发收益用于反哺公共交通建设或弥补运营亏损。

2.优先用地保障。对已纳入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公交场站等基础设施应落实优先保障建设用地坚持路、站、运一体化发展,将公交站点和道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管养,提升城乡公交发展场站支撑条件。

3.加大财政支持。将公共交通发展和公交一体化改革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重点在专项规划实施、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交车辆及运营设备购置更新、“智慧公交”发展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公交运营企业承担社会福利(包括各类人员免费乘车、优惠乘车等)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定期进行专项补贴

4.保障公交路权。在城市建成区有条件的道路,通过设置公交优先车道设置信号优先等措施,逐步形成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网络。

(二)推进城乡客运整合

5.坚持政府主导。按照“政府主导、公司运营、城乡一体”的思路整合城乡客运资源,统筹推进农村客运国有化改革,优化公共交通资源配置实行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建立健全以“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乡镇(街道)参与”为主要形式的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集约化经营、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建立良好的运营和管理机制。

6.优化线网布局。综合分析群众出行需求、道路设施条件等情况,动态优化调整公交运行线路和运力配置,需求旺盛的地段、时段适当加密公交线路和班次,延长运营时间和运行里程。公交线路和停靠站点尽量向高铁站、大型商超、各类学校、居住小区、农民聚居和旅游景点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延伸,从供给侧引导群众选择公交为主要出行方式。鼓励新能源公交车辆应用,加快老旧车辆淘汰,保障公交运营设备的更新和维护,适当配置微公交公交,提高整体运输、通达能力。除鹤城、瓯南之外,考虑在油竹等人口相对集中,有一定商业氛围和地盘规模的地方,设置微公交、迷你公交,解决区域内人员流动往来的需要。

7.完善公交设施。坚持“路站运”一体化,新建、改扩建公路项目与公交站场(点)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整合利用现有乡镇农村客运站场,加快新建改建城乡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大力推进城乡公交候车亭建设,加强站场设施养护和管理,建立完善城乡公交场站投资、建设、养护机制。

8.保障充足运能。公交车辆的保有量在确保公交线路的正常运营之外,要有一定的余量。以此满足群众特殊的大量临时租车需求。

(三)优化公交运营管理

9.调整公交票价。要本着“群众得实惠、企业可持续、财政能保障”的原则,充分考虑企业经营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城乡公交一体化后的运营票价,实行合理的票价体系。积极探索枢纽换乘、合乘优惠票价体系应用场景,依托智慧化出行平台实现基于乘客出行距离、出行时段、出行品质的一次性收费,打破换乘衔接出行障碍。

10.建立规范的城乡公交成本费用评价制度。鼓励公交企业强化管理、提高效率、节约成本支出,改革到位后,每年根据企业实际车辆数和运营情况核算标准成本。企业成本规制标准、标准成本及其计算方法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财政局、发改、审计局、交投公司修订并经政府审核同意后实行。同时建立规范的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对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与评价,合理界定和计算政策性亏损,并给予适当补贴。

11.强化考核激励。建立健全城乡公交服务质量规范和质量考评体系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加强城乡公交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定并完善奖惩条款,督促企业规范管理。

(四)促进公交行业创新

12.调优运营机制。找准公共交通公益属性与市场属性的平衡点,以“群众得实惠、政府保基本、企业能发展”为导向,统筹解决好城乡公共交通的服务均等问题、财政资金的投入产出问题、城乡客运企业的生存发展问题,引导公交运营企业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市场主体。

13.开展特色经营。公交企业要科学调度和编制运行图,推行公交服务等级评定制度,创建文明线路、打造特色线路,努力改善候乘环境和乘客体验。

(五)推动公交数字化发展

14.推进城乡公交基础设施数字化。制定青田公交数字化发展方案,系统推进公共交通车、路、站、管理平台的数字化提升。完善车载终端数字采集设施,加快公交首末站、公交枢纽、停靠站等关键节点数字化改造。依托北斗系统、人工智能、云计算、5G等高新技术的综合应用,构建面向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的智能化管理平台和面向公众的出行服务平台。通过总体谋划、分步实施、示范引领,逐步推进青田公交基础设施数字化。

15.推动城乡公交智慧化管理和服务。结合我县数字社会建设,立足于城乡公交发展实际,加强城乡公交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建设,促进城乡公交运营管理、应急调度、行业监管和执法能力等全面提升,不断提高城乡公交智慧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城乡公交智慧化服务探索,构建便捷的出行信息服务通道和线上服务平台,开发完善出行服务应用,推动公众出行和旅游的便捷化、智能化发展。

五、保障措施

组织领导

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发改公安局、县信访局、县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审计局、交投公司各乡镇街道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青田县城乡公交一体化领导小组,负责城乡公交一体化相关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工作组织推进。各乡镇街道是支持保障本辖区城乡公交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主体,同步建立工作机构,加强对农村公路、桥梁、公交站和停靠点等基础设施的养护与管理,妥善调处城乡公交一体化推进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切实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做好线路改造、线网优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协调和指导工作;县宣传部负责做好政策宣传等工作;县矛调中心(信访局负责做好信访维稳等工作;县司法局负责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与指导等工作;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负责做好群体性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维护社会稳定及风险评估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的资金保障;县自然资源局、县建设局、各乡镇街道要为城乡公交站场及停靠站点提供建设土地、规划和政策处理的保障;各乡镇街道全程参与,全力配合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广泛宣传发动,把工作做细做实,争取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为顺利推进我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强化工作监管

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城乡公交行业监管措施,做好公交企业经营和服务质量的监管工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政府补贴使用监管。公交企业要加强行业自律,努力提升运营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公共交通事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本实施意见由青田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青政办发〔2022〕39号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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