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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331121000000/2022-127786 发布机构: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3-22 15:03:34

文号:青政办发〔202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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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办发〔2022〕3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工会的联系,支持工会组织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社会调节作用,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努力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总工发〔2014〕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87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39 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建立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

成立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县政府联系县总工会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和县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分管分责人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负责日常沟通联系工作,县总工会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通报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涉及职工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有关工作措施;工会汇报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和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工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

(三)县政府对工会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为我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切实发挥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提出意见和要求。

(四)研究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实现本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

(五)研究解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维护职工利益和队伍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问题。

(六)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研究保障职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权益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研究新业态下的劳动用工管理和就业人群权益维护等重要问题。

(七)研究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需要县政府重视支持帮助解决的问题。

(八)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

(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是政府与工会相互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工会参政议政、从源头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具体时间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协调小组组长研究确定。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形式,可以专门组织专题会议,或结合县政府常务会议等进行

(二)深入调研提出议题方案。要围绕县政府工作,深入了解职工队伍发展变化和劳动关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议题方案。

(三)沟通协商确定议题。总工会在会前半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联席会议内容、议题(包括需提交会议协调解决的事项)等,报县政府审定。县政府对县总工会提出的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进行先期协调,形成初步意见后,由县政府确定召开联席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并负责下发会议通知,协调议题涉及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

(四)做好联席会议筹备工作。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出席联席会议的人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确定,会议出席人员一般包括: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以及与议题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必要时可安排职工代表、劳动模范代表、基层工会干部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五)形成会议纪要。联席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经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审定,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印发。

(六)督促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会议纪要要求,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逐项落实,并及时报送落实情况。县府办与县总工会成立联合督查组,督促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并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通报落实情况。

(七)加强会议宣传。要及时宣传报道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24日    


青政办发〔2022〕3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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