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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331121000000/2023-120396 发布机构: 青田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21 17: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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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县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交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牵头拟订全县招商引资、经济合作交流和浙商回归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县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交流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牵头制定全县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分解下达年度任务,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重大招商引资政策、重点招商项目的宣传推介与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乡镇(街道、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做好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项目库及招商引资网络建设;负责全县国内经济合作交流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部门构成看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内设办公室、招商科、合作科3个科室。

    二、2023年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4452.70万元。

(二)关于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4452.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88.91万元,下降28.7%,主要是2022年支出山海协作相关经费,此项内容不在2023年预算中。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52.70万元,占100%。
  (三)关于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4452.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88.91万元,下降28.7%,主要是2022年支出山海协作相关经费,此项内容不在2023年预算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9.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6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12.84万元,占9.3%;日常公用支出31.26万元,占0.7%;项目支出4008.6万元,占90.0%。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52.7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452.7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9.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63万元。

(五)关于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52.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88.91万元,下降28.7%,主要是2022年支出山海协作相关经费,此项内容不在2023年预算中。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39.15万元,占97.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12万元,占1.1%;卫生健康(类)支出32.80万元,占0.7%;住房保障(类)支出30.63万元,占0.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30.5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及干部职工工资。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4008.60万元,主要用于山海协作、招商引资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3.4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6.7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2.80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0.63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4.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2.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1.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关于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7万元,增长46.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万元,增长29.0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市、区)来青开展招商引资、山海协作等相关工作及接待外来客商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设立“双招双引”服务中心,相关客商赴青考察增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需再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设立“双招双引”服务中心,外出考察用车增多。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县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青田县招商服务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08.60万元,一级项目5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单位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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