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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3-02-09 14:34:54

根据县委部署,202248日至78日,县委第巡察组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97县委第巡察组对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自县委组巡意见反馈建设局党委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性和严肃认真的态度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研究部署和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县建设局局党委认真讨论研究,逐一梳理巡察组指出的4个方面40个具体问题,先后召开党委会议、建设系统干部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在问题整改过程中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方案坚持整改落实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截至目前,巡察整改方案确定的4个方面4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38个问题,还有2个问题涉及的2条措施正在整改中。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作出书面检查2人,提醒谈话2人,集体提醒谈话3次,集体约谈2次;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7;收回违规资金7.36万元。

一、关于“悟透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科学合理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坚持“南北上山、东西延伸”的城市发展方向,十四五期间重点开发三溪口、东山、东堡山、坦下区块,拉大城市框架,提供更多的建设用地空间,比如在东山区块规划新增建设用地98公顷,水南后山规划新增建设用地39公顷以人为本,充分论证土地开发强度的合理性,合理设置地块容积率,新增住宅用地容积率原则上控制在3.5以内

(二)全力推进未来社区和现代化社区的创建工作2022年10月25日芝竹未来社区成功通过市级验收,致力于教育、健康、创业等“三化九场景”落实到位,建设邻里中心,布局8个功能区块,配置公共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社区会客厅等公共生活服务设施,与周边城市功能实现互补。于2022年6月起,全力开展石门小区现代化社区建设,在原来老旧小区改造的基础上,由开放式管理转为封闭式管理,成功选举业委会,并引进欣元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专业化管理,通过增设停车位充电桩、儿童娱乐休闲长廊电梯加装增加安保设施、绿化提升、线路序化、垃圾分类等一系列举措,扎实推进现代化社区建设。

)全面开展老旧小区场景提升工作。我局对2022年新开工建设的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摸排,在新建岭小区、龙津小区、金鹤苑小区、东苑小区提质改造中融入便民化改造(电梯、停车等)、体育健身设施改造、专营设施改造(水电气信),有序开展管线序化、绿化提升、垃圾分类等工作,有效改善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

(四)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督查指导。充分利用街道、社区、督导员、志愿者的力量,广泛开展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等“八进”宣传,入户率达到100%制作垃圾分类宣传片,利用各公共大屏幕进行播放。加快推进住宅小区“撤桶并点”工作,目前已改建新建200个分类投放点。

(五)加快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分拣中心建设,规范有害垃圾处置工作。督促县城投公司加快项目建设,完成城区3个垃圾中转站改造项目建设;分拣中心项目已列入县政府2022年重点项目,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主体、土地选址等重点问题;有害垃圾由居民分类投放到公共垃圾分类投放点,环卫部门统一收运暂存在水南中转站暂存点,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确定丽水光大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对有害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

二、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局长围绕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问题,主动认领责任并明确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意识。

(二)多举措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表,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等依法行政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完善2023-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将法律专业人员列入招聘计划,邀请局法律顾问对行政处罚程序专业辅导,由法律顾问对每个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审核把关。

(三)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改造工程。2021年度12个新建改造点位已全部竣工,开工建设2022年度12个新建改造点位,目前我县行政村覆盖率已达到88.15%,并通过加强运维监管和重新修订《青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体系,通过发放宣传册等载体形式,提升农户对处理设施的维护意识,共同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四)有效推进绿地建设和微改造、精提升。积极谋划推进绿地建设,完成儿童公园、防洪堤、新建岭口袋公园、居住区绿地等项目建设,大力实施微改造、精提升项目,先后完成法院转盘主题绿雕、瓯江大桥南侧景墙、太鹤大桥南北转盘口袋公园等20处微改造及口袋公园建设。

(五)开展问题项目摸排,规范验收程序。全面摸排了近三年验收的房开项目,对未按图纸施工的中梁·百悦城及润河·阳光大厦项目要求补缴绿化补偿费,督促中梁·百悦城开发商完成绿化提质工作,提升改造面积约4000平方米。自2023年1月1日起,将建设工程项目市政验收内容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三、关于“推进主责主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规划引领。委托编制《青田县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对城市发展进一步谋划研究,2022年6月完成“东西延伸、南北上山”路网建设五年计划编制。现已完成新建岭(季庄路至S333省道)连接线、东山路一期等项目改造,有效改善道路等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位

(二)优化政策,加快建筑业产业发展在《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快青田县建筑业改革与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并根据县产业政策清理整合的要求,由政策专班统一发文。制定《青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试点指导规则》(送审稿),积极创新工作方法。

有效落实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多渠道宣传《青田县购房交易契税补贴实施细则》《青田县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助实施细则》和《关于推进青田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的若干补充意见》等政策,组织房地产企业加强政策学习,激发居民购房需求,推动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青田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方按各自职责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四)积极招商,服务指导企业晋档升级2022年我县共新建引进建筑业企业18家,青田县侨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由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晋升为壹级资质正脉建筑公司计划2023年底完成壹级资质晋升工作山口建筑公司力争2025年底前完成特级资质晋升工作,为企业走出去创造条件

(五)妥善处置化解房地产纠纷矛盾。建立碧水庄园、凯旋城、金丰家园等风险项目的一楼一策,成立碧水庄园和凯旋城工作专班,帮扶协调推进风险项目处置工作。

拟定《青田县加强白蚁防治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加大推进城区老旧小区白蚁防治力度,积极组织物业绿化工作人员及作业人员参加白蚁防治工作专业培训,不断加大白蚁防治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市民对白蚁的认知。

四、关于“推动民生问题解决不够及时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监督考核,全面推进红色物业创建。严格落实《青田县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办法》实行属地街道和主管部门双重考核制度,督促物业企业履职履约到位。有效落实《青田县开展红色物业创建专项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健全“红色物业”议事厅制度的通知,目前已完成5个市级红色物业项目创建,申报3个省级红色物业项目创建。

(二)强化物管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增加物管中心编制6名,整合物业管理和装修执法人力资源,开展执法能力培训教育,提升违法装修管理水平,组织全县物业企业职工进行物业管理专项培训,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对举报投诉进行及时查实,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交综合执法局依法查处。

(三)针对停车难问题,结合老城区现状道路和建筑实际,于2020年12月9日编制完成了《青田县中心城区社会停车场专项规划》,大力开展公共停车位建设,并督促城投公司加快水南保税仓库的改造进度,同时依托“互联网+N”停车管理模式,全力打造智慧停车,提升停车管理综合效能

(四)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进度。召集天然气公司对“液改天”推进缓慢的问题深入剖析,督促履行“液转天”改造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按照“一小区一方案”逐个推进实施改造,制定21小区周边已铺设燃气管网暂未完成“液转天”小区改造措施清单积极谋划新建或改建市政道路、老旧小区等项目,根据政府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同步铺设天然气管道。加强天然气普及宣传提高小区居民开通天然气的积极性。

(五)严格动态化监管。自巡察以来,于2022年9月、10月开展4次市政道路巡查,发现问题50余处并完成整改,确保日常发现的市政基础设施损坏问题及时有效予以处置;2022年7月完成西门外段防洪堤、县人民医院外地下通道污水污泥外渗整改工作

五、关于“根除“庸懒散”作风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剖析,对照问题,深刻分析,研究改进措施。

(二)督促落实整改。要求时任县村镇建设管理处主任针对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监管考核不严问题作出书面检查,并要求理清运维资料,对照招标合同,对宁波正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运维期间考核情况进行重新梳理评估,并完成89个点位监控设备安装并通过验收;对2023年-2025年度运维公司招标进行严格把关,按照招标规定确定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和运维合同对运维公司加大监管考核力度,督促运维公司履约到位。

(三)约谈爱丽斯特运维企业和金色家园运维企业负责人,解除与爱丽斯特运维企业服务合同(提前9个月中止),按照合同重新对金色家园运维企业进行评估打分,扣除运维费用31870元。强化日常考评,成立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考评小组,重点学习《高标准垃圾分类日常考评办法》,并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考核交流。

(四)审计发现后立即停止16户不符合要求对象公租房保障12户公租房实物保障人员已全部腾退4户申请补贴人员也停止发放租赁补贴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已电话告知原责任人,对县住房保障中心全体干部开展集体提醒谈话,督促各干部强化保障性住房相关的法规政策学习,并对照要求严标准执行。

(五)及时补缴费用,规范收取程序。华侨总部经济大楼项目、润河·阳光大厦项目分别于2022年6月14日、2022年5月7日补缴易地绿化补偿费123.018万元和6.02万元,并对时任县园林管理处主任进行提醒谈话,重新梳理绿化补偿费收取流程,制定出台《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补偿费收取制度》,明确了城市绿化补偿费收缴具体内容和具体流程。

六、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健全完善建设局内控管理机制,制定《关于印发“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严格落实《青田县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进一步细化财务支出各环节。

(二)进一步强化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力度2023年起年度预算单列办公经费补助项目经费,列支大楼的水电费、保洁、维修等运维开支,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规定;

(三)开展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处理问题核查工作。局本级财务组会同下属单位财务人员根据每笔往来款项的内容和性质,采取针对性的清理方式,开展核销处置

七、关于“党委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党委抓党建主体责任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当前党建重点工作,制定党建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认真落实三级四岗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党委抓党建的主体责任。

(二)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工作制度》,每位党委委员联系1至2个党支部,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多方位指导督促。

(三)召开党委会议开展专题学习。会上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学习,严格按要求执行党委会、班子会议事规则,确保党委议事规则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四)把好党员发展关。按照党员发展工作计划,把严入党手续,严格党员发展流程。提高对党员发展和管理的重视,对各支部党员发展资料和党员发展过程进行审核把关,规范党员发展程序。

(五)召开党建工作培训会,邀请党校老师做党务工作专题辅导,使党务干部提升了履职本领,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八、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的整改

(一)集体约谈局属4个支部书记,要求支部书记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扛起“一把手”责任,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全面改、改彻底、改到位,强化巡察成果的运用。

(二)召开党建工作培训会,重点对“三会一课”、党务工作应知应会等内容进行讲解,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推动支部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执行“2+X”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纳入“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每月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和缴纳党费,并对党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今年以来,我局已累计开展主题党日10次。

(四)从严从实开好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相关规定,做到会前谈心谈话、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落实整改,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

九、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廉政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领域廉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开展建设系统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各科室单位认真梳理作风建设相关问题,共梳理问题256个,整改问题256个。

(三)常态化开展“会前十分钟”警示教育,学习典型案例通报,特别是对建设局2名干部违纪问题开展剖析,于7月13日召开“以案示警”作风建设工作推进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四)扎实开展廉政谈话,按照党风廉政工作要求开展廉政谈话,今年以来,我局累计廉政谈话115人次,集体廉政谈话5次。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系统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2023-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将专业人才招聘列入计划,通过公开招考、选调等方式不断充实专业干部队伍。

(二)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关于印发《青田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指导办法(试行)》的通知》,针对10年任职干部的岗位交流问题,着力谋划建设系统中层干部交流工作,启动人事调整工作事宜,进一步完善局属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优化人才结构,强化干部内部活力。

(三)2022年7月起,持续开展“转作风、树形象、考实绩”作风建设整顿行动,不断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各科室、单位认真梳理作风建设相关问题,共梳理问题256个,整改问题256个。

十一、关于“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与群众期盼存在差距的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全面推进红色物业创建。严格落实《青田县开展红色物业创建专项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健全“红色物业”议事厅制度的通知,目前已完成5个市级红色物业项目创建,申3个省级红色物业项目创建。

(二)严格监督考核。严格落实《青田县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办法》,实行属地街道和主管部门双重考核制度,督促物业企业履职履约到位。

(三)强化物管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增加物管中心编制6名,整合物业管理和装修执法人力资源,开展执法能力培训教育,提升违法装修管理水平,组织全县物业企业职工进行物业管理专项培训,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对举报投诉进行及时查实,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交综合执法局依法查处。

下一步,建设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做深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高站位强认识细举措,着力推进整改工作见效。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不回避矛盾、不害怕困难、不推卸责任,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要求,积极抓紧整改,确保落实到位。二是高标准严要求重落实,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局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三是高质量促提升重运用,奋力开创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我县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创新实干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系统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6836123(工作时间);单位地址:青田县鹤城东路285号塔山大楼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323900;电子邮箱421202749@qq.com

 

 

中共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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