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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青田县中小学“五星级班主任”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2678/2023-01159 发布机构: 青田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3-02-07 15:05:52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各中小学

现将《青田县中小学“五星级班主任”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田县教育局

               20231月28

    (此件公开发布)


青田县中小学“五星级班主任”年度考核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五星级班主任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激发我县广大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我县班主任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考核对象

全县中小学在职在岗的五星级班主任。

、考核原则

师德为先优绩优酬

坚持科学,体现导向;

坚持标准,兼顾农村。

三、考核组织

县教育局和学校成立五星级班主任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审查五星级班主任考核工作。

、考核内容

五星级班主任年度考核主要从班级常规管理、学校工作协调、个人专业成长、管理经验辐射、家校共育工作班级整体质量等方面进行量化

五、考核等次

各组考核结果分优秀(占25%)、良好(占25%)、合格和合格(共占50%,总分60分以下为合格)四档

六、考核程序

(一)申报:每学年结束,五星级班主任自行填写《青田县中小学五星级班主任年度考核量化表》交县教育局相关科室

(二)考核:县教育局根据当年学校发展性评价分组(其中启文实验小学纳入小学二组,分校、特教纳入小学三组,伯温中学纳入初中组)进行考核量化。

(三)公示:县教育局公示五星级班主任考核结果,接受监督。

(四)表彰:县教育局通过文件、会议等方式表彰五星级班主任。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分别享受10000元、8000元、6000元的奖励经费,不合格者不享受。考核每学年发放一次。

(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相应待遇:

1.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被通报批评的;

2.参与违规补课,被通报批评的;

3.发生重大安全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其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青田县教育局,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青田县中小学“五星级班主任”年度考核量化表

附件:青田县中小学“五星级班主任”年度考核量化表.xlsx青教〔2023〕7号青田县中小学“五星级班主任”年度考核办法(试行).wps青教〔2023〕7号青田县中小学“五星级班主任”年度考核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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