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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青田县教育局督导科 |
机构简称 | 督导科 |
机构负责人 | 洪先锋 副科长(主持工作)、副总督学(兼) |
机构地址 | 青田县鹤城街道龙东路32号 |
联系方式 | 0578-6833102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下午3:00至6:00,冬:下午2:00至5:00) |
机构职能 | 参与拟订地方性教育政策和措施,负责制定和实施与教育法规、政策相配套的督导评估方案。负责督查学校落实教育局年度重点工作情况,承担教育系统对乡镇落实教育工作的考核。承担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教学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办学效益等进行督导评估工作。综合协调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