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1 16:55:39 来源: 作者: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22日(星期上午8:45开始会期半天

(二)地点:文化会展中心1805室

二、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政府工作报告的要点及起草情况说明,审定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二)听取计划、预算、环保等报告的要点及起草情况说明

(三)听取法院、检察院等报告的要点及起草情况说明

(四)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县十届人大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讨论通过建议日程等事项

(六)审议通过补选代表资格审查和县十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七)讨论通过2022年度县人大代表建议承办先进单位、优秀承办件、优秀代表建议件和履职先进个人名单

(八)其他事项。

、会议有关要求

(一)出席人员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列席人员

1.县人民政府、县监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

2.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报告单位执笔人员(各1人);

3.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4.山口、北山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主任

5.部分县人大代表(另行通知);

6.邀请县政协领导、县委办、县纪委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各1人)列席会议。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于131上午1200前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报到,无特殊情况请勿请假

(二)请各相关单位将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于1311200前通过党政机关公文交换平台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列席会议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书面报送《会议请假报告单》。

(三)政府、法院、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请于131下班前将工作报告(送审稿)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请上述单位负责人就报告起草情况做好汇报准备

(四)“一府一委两院”如有提交议案的,请13112:00前将议案的电子文本发送至县人大办

(五)青田传媒集团派记者参加。


    


  青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O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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