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校园里也有危险废物吗?”
“你知道校园里的危险废物都有哪些吗?”
跟着检查组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近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联合青田县教育局开展了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专项检查行动,本次行动重点检查了初高中学校实验室危废管理情况。检查组就各学校实验室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
校园里的危险废物主要集中在实验室,可分为以下三类:
1、化学液体废物(废物代码900-047-49),俗称实验室废液。主要为无机酸性废液、无机碱性废液、一般有机废液;
2、化学废包装容器(废物代码900-041-49),俗称实验室玻璃废瓶。主要为实验室废弃的玻璃试剂瓶、玻璃器皿等容器;
3、化学固体废物(废物代码900-047-49),主要为(1)受污染塑料制品,即接触过危险化学药品及试剂的实验耗材,包括手套、口罩、塑料试管、细胞培养瓶、培养皿、离心管、枪头等;(2)受污染尖锐废物,包括针头、注射器、解剖刀、缝合针等;(3)受污染易碎性废物,即少量玻璃器皿,包括试管、载玻片等;(4)过期或者弃置的具备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校园里的危险废物该怎么处理?
1、严禁化学废弃物与生活垃圾中混放;严禁向下水道倾倒危险废液。
2、产生危险废物的实验室内应有固定临时存放区域(可以用有色胶带贴于地面与其他区域区分开),危险废物暂存点标牌需贴在醒目位置并落实三防措施。
3、建立实验室内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每次产生、倾倒和回收的时间、成分、数量、回收人员信息等,并落实专人管理台账。
下阶段,青田分局将持续加大与教育局之间的信息互通、互享,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化工作的监管,切实提升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增强师生生态环境安全意识,防范和遏制学校生态环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校园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