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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有新的补助标准了!
索引号: 00265228/2023-126608 发布机构: 青田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3-12-08 08:57:54

   为破解山区农村养老服务难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长效运行机制,发挥区域养老资源统筹、供需对接和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全县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衡覆盖,近日,青田县民政局出台了新的《青田县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与补贴实施细则》,将在2023年7月25日开始施行。

   这意味着,青田县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与补贴有了新的补助标准!和2019年出台的办法究竟有什么变化呢?下面通过新旧对比,帮助大家梳理此次新政策:

一是补助标准发生变化。

星级原补助标准为:一星级补助5万元/年,二星级补助10万元/年,三星级补助15万元/年,四星级及以上补助20万元/年。

新的星级补助标准有提高:一星级补贴10万元/年;二星级补贴15万元/年;三星级补贴20万元/年;四星级补贴25万元/年;五星级补贴30万元/年。

二是评定内容也有变化。

原评定内容主要包括设施设备、服务开展、运营管理等三大方面。原星级评定有效期为三年。

新规定评定内容包括:资源统筹与供需对接、基本服务与活动组织、设施设备与运营管理等三大方面,其中资源统筹与供需对接是新增加的一项内容,占评估总分的30%。新的评估时限为每年组织1次,评估结果继续采用星级制,共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其中60-69分为一星级;70-79 分为二星级;80-84 分为三星级;85-89分为四星级;90 分及以上为五星级。星级评定结果与运营补贴标准相挂钩。本评估办法常规分值100 分,示范引领分值5分,总分105 分。

三是新增了两项补助经费。

①增加了运营指导补助(支持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指导辖区内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指导村级照料中心运营率达到90%以上,按每指导一家给予年补助1000元。)

②连锁运营奖补经费(鼓励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连锁运营辖区内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每连锁运营一家给予奖补3000元/年,每个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5万元)。

同时,规定了星级补助采取预拨和结算给予分次拨付,助餐配送餐运行补助按季度给予拨付,运营指导补助和连锁运营奖补按年度给予拨付等内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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