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在流通、餐饮环节完成抽检111批次,主要涵盖食用农产品、豆制品等类别。共检出合格109批次,不合格2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情况
1.青田县易家福超市经营的细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2.青田县开利超市经营的红田鱼,地西泮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