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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青田县温溪自然资源所 |
机构简称 | 温溪自然资源所 |
机构负责人 | 洪礼荣 |
机构地址 | 青田县温溪镇安康小区C幢1单元 |
联系方式 | 0578-6854332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下午3:00至6:00,冬:下午2:00至5:00) |
机构职能 |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积极为当地提供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协调做好技术保障和服务。 (三)参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助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四)协助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五)配合做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协助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六)协助做好农村住宅用地规划、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审核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 (七)协助做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等相关工作。 (八)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矿业权审批和出让等工作。 (九)配合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工作,协助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相关工作。 (十)做好自然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协助调处和化解涉及自然资源的矛盾。发现重大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县自然资源部门报告,配合做好稳控工作。 (十一)开展日常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等工作。 (十二)完成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