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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鹤城自然资源所
索引号: 002652539/2023-127518 发布机构: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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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青田县鹤城自然资源所
机构简称鹤城自然资源所
机构负责人陈文秀
机构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塔山路163号
联系方式0578-6509925
办公时间8:30-12:00,2:30-5:30(夏:下午3:00-6:00,冬:下午2:00-5:00)
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积极为当地提供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协调做好技术保障和服务。

(三)参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助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四)协助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五)配合做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协助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六)协助做好农村住宅用地规划、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审核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

(七)协助做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等相关工作。

(八)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矿业权审批和出让等工作。

(九)配合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工作,协助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相关工作。

(十)做好自然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协助调处和化解涉及自然资源的矛盾。发现重大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县自然资源部门报告,配合做好稳控工作。

(十一)开展日常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等工作。

(十二)完成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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