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陈明然:(身份证号:332522********0010)
你于2015年11月10日与我单位签订了《青田县城西入口迎宾大道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产权调换协议书》。协议中第四条约定,你选择产权调换的,本单位将在三年内将产权调换房屋交付给你使用。现该区块安置房屋项目舒心苑小区早已建设完成。安置房抽签时,你并未到场,在你亲戚帮你抽签后,确定了安置房为舒心苑小区4-702室。后本单位一直联系不到你,你也一直未予交付应结房款443969元。
2023年12月21日,浙江新港湾置业有限公司由于要将舒心苑小区项目进行清算,向我单位提出代为处置申请。为保护你及房开商的合法权益,本单位特在此公告,请你看到公告后履行结算义务。公告期为一个月,期满后,你不履行相关义务,本单位将代处置上述房产。
青田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