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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政策解读】青田县“十四五”土地整治规划(2021-2025)
索引号: 002652539/2023-127316 发布机构: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3-12-21 16: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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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s://www.qingtian.gov.cn/art/2023/12/21/art_1229564640_5229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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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土地整治规划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及审批的基本依据,是科学谋划和安排垦造耕地项目以及合理安排各类土地整治资金的重要依据。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耕地保护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关于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土地整治垦造耕地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263号)》,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以下简称“三调”)为基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三条控制线统筹划定等工作,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根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按照《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有关要求,编制青田县“十四五”土地整治规划。

二、编制目的和任务

为遵循新形势下的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围绕建设浙江“华侨经济文化”和丽水“两个较快增长”重要窗口,科学指导土地整治活动,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保障耕地占补平衡目标的实现,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编制《青田县“十四五”土地整治规划》。

《规划》总结“十三五”时期土地整治(垦造耕地)工作,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研判“十四五”土地整治(垦造耕地)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参照《浙江省土地整治潜力调查技术指南(试行)》,全面调查、分析、测算、评价耕地后备资源的数量、质量和空间分布,分析垦造耕地潜力;根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结合“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各项指标,以及耕地占补平衡情况,同时做好与农业、林业和水土保持等专项规划相衔接,提出“十四五”土地整治(垦造耕地)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根据土地整治(垦造耕地)目标任务,科学划定土地整治(垦造耕地)区域、开发类型、项目(工程)安排,合理确定垦造耕地规模、布局和时序;创新垦造耕地机制体制,对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和对策研究,明确垦造耕地资金、政策和组织保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三、编制过程

2021年10月20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了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编制工作的承担单位。2022年10月31日完成“十四五”土地整治规划初稿编制。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开展征求意见。我县在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并与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青田县“十四五”土地整治规划》(送审稿),并于2022年12月通过专家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我县再次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青田县“十四五”土地整治规划》(报批稿)。

四、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总则、背景和形势指导思想和目标土地整治潜力土地整治项目安排和重点区域实施投资与筹资分析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实施保障措施附表、附图等十章内容。

“十三五”期间,青田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加强土地管理的系列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保护耕地、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完成了“十三五”目标任务。到2035年,在现有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挖掘各类后备资源,查漏补缺,积极推进实施垦造耕地、旱地改水田、建设用地复垦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等各类土地整治工程及项目,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一)总体目标:1、落实耕地保护责任;2、补充耕地任务全面落实;3、推进农田集中连片整治;4、旱地改水田与耕地质量提升相结合;5、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复垦;6、加强土地生态环境治理。

(二)项目实施计划:1、珍惜补充耕地资源,高标准垦造;2、实施藏粮于地战略,提升耕地质量;围绕大搬快聚,因地制宜开展建设用地复垦;3、“五位一体”保护,推进“百千亩方”建设;4、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

 

 

解读机关: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陈伟

联系方式:0578-683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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