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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临时改变用途方案公示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发[2002]2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土地供应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土地供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廉政建设,现将“青田县鹤城街道平演村石湾1号1幢公路用地临时改变用途”项目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受让方名称 | 青田茂源长运有限公司 |
宗地位置 | 青田县鹤城街道平演村石湾1号1幢 |
土地面积 | 临时改变用途的建筑面积为17011.6平方米,分摊的用地面积为9292.38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公路用地临时改变用途为商服用地(住宿餐饮)9292.38平方米(时间二年) |
出让价格 | 土地收益金266970元 |
备 注 | 1、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至行政审批中心10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 联系人:自然资源窗口 电话:0578-6095255 2、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