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现将修订后的《青田县中小学“星级班主任”评选办法(修订)》《青田县中小学“五星级班主任”年度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田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7日
青田县中小学“星级班主任”评选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激发我县广大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决定开展中小学“星级班主任”评选工作。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级别
班主任星级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三个级别。其中五星级班主任由县教育局组织评定,四星级和三星级班主任由学校(集团)自主评定。
二、评选对象
全县中小学在职在岗班主任。
三、评选名额
五星级班主任名额不超过全县班主任总人数的8%,名额直接核定到校;四星级班主任名额不超过全县班主任总人数的15%;三星级班主任评选名额由各学校(集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但要适当控制。
四、评选原则
突出实绩,宁缺勿滥;
公正公平,体现导向;
坚持标准,兼顾农村。
五、评选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尽职尽责,勤恳踏实。
(二)管理能力突出
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班级文化建设有特色,班级活动丰富多彩;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能运用多种办法沟通师生之间的感情以及协调任课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经常性主动与家长沟通,团队教育合力明显;班级凝聚力强,班风学风良好,安全教育到位。
(三)管理成效显著
班级各项管理有成效,教育教学效果好,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年列所在学校前60%;
2.近三年担任班主任班级的学生,代表学校参加集体项目比赛,获县级及以上团体奖;
3.任教以来曾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四)注重教育研究
持有心理健康教育C证及以上证书;在教育科研工作方面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德育论文、案例和活动设计等在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
2.主持或参与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获奖;
3.在县级及以上承担德育类公开课或德育工作专题讲座;
4.在县级及以上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奖;
5.被聘为县级及以上班主任工作室导师,能起到较好的引领作用。
(五)任职年限要求
五星级班主任:有10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连续担任8年班主任工作。
四星级班主任:有8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连续担任6年班主任工作。
三星级班主任:有5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连续担任3年班主任工作。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不受班主任年限的限制,破格参加评选:取得市德育名师及以上荣誉;在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省二等奖及以上。
在学校承担工作量不足的,不得参评星级班主任。
六、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广泛宣传“星级班主任”评选的意义,鼓励符合条件的班主任积极申报。
(二)学校评审。学校成立“星级班主任”评审小组,审核参评人员资格,确定五星级班主任推荐候选人和四星级、三星级班主任名单,并在校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县级考评。县教育局成立“星级班主任”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五星级班主任”的推荐对象进行考评复核,报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同意后予以确定中小学“五星级班主任”人员名单。
七、奖励考核
青田县“星级班主任”实行动态管理,每届任期三年。
(一)五星级班主任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总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四档,分别享受10000元、8000元、6000元的奖励经费,不合格者不享受。四星级、三星级班主任考核由各学校(集团)组织,学校(集团)要制定四星级、三星级班主任的奖励细则。
(二)五星级班主任由县教育局表彰,四星级、三星级班主任由学校(集团)进行表彰。
(三)加强对“星级班主任”的宣传,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活动,优先安排申报教育科研课题等,鼓励其积极形成班级管理工作特色。
(四)“星级班主任”离开班主任岗位的,其称号自动撤销。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星级班主任”评选,若已取得该荣誉的,应撤销其称号,并取消相应待遇:
1.个人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被通报批评的;
3.参与违规补课,被通报批评的;
4.发生重大安全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6.其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星级班主任”评选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教育科、教研室、人事科、计财科的负责人为成员。人事科、教育科、教研室负责评选考核,计财科负责经费保障。各学校(集团)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星级班主任”评选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五星级班主任奖励经费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它星级班主任奖励经费由各学校(集团)自行统筹安排。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青田县教育局,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青田县中小学“五星级班主任”年度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五星级班主任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激发我县广大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我县班主任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中小学在职在岗的五星级班主任。
二、考核原则
师德为先,优绩优酬;
坚持科学,体现导向;
坚持标准,兼顾农村。
三、考核组织
县教育局和学校成立五星级班主任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审查五星级班主任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五星级班主任年度考核主要从班级常规管理、学校工作协调、个人专业成长、管理经验辐射、家校共育工作、班级整体质量等方面进行量化。
五、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总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四档。
六、考核程序
(一)申报:每学年结束,五星级班主任自行填写《青田县中小学“五星级班主任”年度考核量化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交县教育局教育科。
(二)考核:县教育局根据考核分数依照《青田县中小学“五星级班主任”考核等次核定表》(附件3)确定考核等次。
(三)公示:县教育局公示五星级班主任考核结果,接受监督。
(四)表彰:县教育局通过文件、会议等方式表彰五星级班主任。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者分别享受10000元、8000元、6000元的奖励经费,不合格者不享受。考核奖金每学年发放一次。
(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相应待遇:
1.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被通报批评的;
2.参与违规补课,被通报批评的;
3.发生重大安全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其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青田县教育局,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青田县中小学“星级班主任”评选考核量化表
2.青田县中小学“五星级班主任”年度考核量化表
3.青田县中小学“五星级班主任”考核等次核定表
(此件公开发布)
青教〔2023〕100号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青田县中小学“星级班主任”评选办法(修订)》《青田县中小学“五星级班主任”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wps青教〔2023〕100号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青田县中小学“星级班主任”评选办法(修订)》《青田县中小学“五星级班主任”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