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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2652328/2023-125997 发布机构: 青田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3-11-16 14: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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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爱丽等2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0号建议《关于对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第三方机构加强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政府购买服务涉及服务内容范围很广,根据2023年《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三级指标200多项,无法一一进行核实。目前就代表关心的几项问题,县财政积极与主管部门对接,督促主管部门加强对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的履约验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马上组织实施,财政局会继续跟进,将几个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国企)年终考核,并抽取部分项目作为明年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综合执法局牛皮藓清理服务项目具体化措施:2023年项目由青田侨卫公司中标,目前正处于主要街道的开荒清理阶段,下周起,将逐个推进各社区内部的开荒清理工作。下步将通过多种方式,落实对清理公司服务情况的监督,严格按照服务协议内容落实扣罚考核指标,按扣罚考核标准,在每季度扣除清理公司的项目款,督促清理公司履行工作职责;同时,加强与属地社区的沟通联系,邀请社区一同参与清理服务的督察工作。开展“牛皮癣”治理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存在的违法张贴、涂写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力求以罚促改,处罚清理齐头并进。

2、卫生健康局灭四害服务项目具体化措施:针对代表关心的问题,第一时间对病媒消杀公司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又随机与5位城区社区书记进行沟通交流,了解病媒生物消杀工作进展,咨询工作意见,要求病媒消杀服务公司进行靶向改进。每季度委托丽水市除四害协会专家评审验收,下步将开展社区群众对病媒消杀服务满意度的书面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纳入对第三方服务公司的绩效考核。

3、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农饮水统管工作具体化措施: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考核,发现违反考核规定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规定扣款。下步将强化监督考核,加强过程性管理,完善问题交办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管理例会,通过约谈、警告、罚款等方式,推进对第三方运维的规范性管理。优化群众响应机制,加强与各村的联系沟通,加大农饮水运维问题反应电话的公示范围,对群众反应的农饮水问题第一时间反馈,并做好必要配件储备,全力缩短问题处理时间。

4、住建局园林管理处行道树不修剪问题具体化措施:县园林处在第一时间联系第三方养护公司,一并到提案里涉及区域进行了查看和工作部署,并最快的抽调机械和人员对该区域部分遮挡光线的行道树进行了疏枝和局部修剪,学士路、圣旨街路段的修剪工作已经于6月15日完成,其他区域的养护和修剪工作我们会依照相关制度和计划继续有序开展。

5、青田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关于公共自行车维护管理工作具体化措施:9月30日前对县域内全部公共自行车站点和车辆分批次开展检修和保养,重点对自行车刹车、轮胎部位及其他零部件进行检查维修。实行不定时不定点常态巡查机制,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加强自行车设备的检修和保养清污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设备故障隐患问题。张贴温馨提醒,引导市民规范停车。通过日常检查和定期考核的方式,加强针对第三方外包公司的考核力度,每月不定期对公共自行车各站点的环境卫生,自行车上、下架情况,车辆检修、保养台账等进行检查。每季度对第三方公司进行考核,评定为优秀以下的,扣发一定比例考核奖金。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玲晓(青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0578-6826642

青田县财政局

2023年6月15日


关于40号建议的答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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