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37号)文件精神,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结合《浙江省智慧农业“百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浙农机发[2023]3号)文件的要求,经家庭农场及农业专业合作社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拟确定青田县碧伟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为2023年中央新型农业主体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单位,现将青田县碧伟中药材产业链数字化项目简表、青田县碧伟中药材产业链数字化项目设施建设清单细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发布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信息技术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8-6802110 (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附件:青田县碧伟中药材产业链数字化项目设施建设清单细则.docx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