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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1000000/2023-12572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1-13 10:51:10
文号: 青政办发〔2023〕38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QTD01-2023-0015
有效性: 有效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及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13 10:51:10    文章来源: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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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3/11/13/art_1229373770_2495747.html

青政办发〔202338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政办发〔2008〕149号)等4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23〕3号)等3个文件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废止《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政办发〔2008〕149号)等4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如下:

序号

文件标题

文号

1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青政办发〔2008〕149号

2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青田县生态工业发展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

青政办发〔2016〕37号

3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户口迁移暂行规定〉的通知

青政办发〔2016〕126号

4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十八条意见

青政办发〔2018〕109号

二、对《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23〕3号)等三个文件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一)将《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23〕3号)三(二)2“三是高难度松树除治。立地条件差、清理难度大、需要机械帮助的枯死松树,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乡镇(街道)审批同意后进行除治。”修改为“三是高难度松树除治。地处偏僻、立地条件差、清理难度大或需要机械帮助清除(包括搭支架)的枯死松树,经乡镇(街道)实地核查和班子研究决定后,由乡镇组织有相关除治经验的施工力量进行安全除治,高难度除治经费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补助。”

(二)将《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村级留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政发〔2023〕20号)第一段中“《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14〕19号)、”删除。

(三)将《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23〕17号)四(三)“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整合或改造老旧小区中的防务和设施”修改为“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整合或改造老旧小区中的房屋和设施”。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相关文件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政办发〔2023〕3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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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 责任编辑: 来源: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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